影星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追7000萬港元(約902.8萬美元)佣金案昨天在高院續審,于文鳳稱佣金協議源於2002年聖誕前夕,當時周星馳說送她一輛單車作禮物,于文鳳回答「與其送我單車,不如給我投資利潤的10%吧」,周星馳遂答應。她又說,明白周星馳「不相信」婚姻,要求分佣並非逼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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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報報導,「香港建設」太子女于文鳳與周星馳2010年分手,她昨天身穿白色西裝外套,由專人駕駛私家車接送高院作供。于文鳳透露,她首次幫助周星馳乃兩人仍是朋友時,周的美國簽證出了問題,要于找其父于鏡波幫忙,最終于文鳳請了律師幫周辦妥簽證。她與周拍拖後應周要求辭工,幫他處理電影版權及物業投資項目,銜頭「物業顧問」,月薪2萬港元。
于文鳳表示,2002年聖誕前夕,周星馳說要送她一輛單車,于文鳳稱不需要單車,向周要求分佣10%,周亦答應。于文鳳在盤問下被問及,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分佣要求,她說因信任周,不覺有此需要。
于文鳳說,其兄當年曾問她,為何對周星馳的業務出心出力,兩人是否要結婚,她否認並說周「不相信」婚姻,亦說自己不是替周「白做」,周會給她佣金。于又說,拍拖時會與周星馳說英語,以訓練周的英語能力,協助他進軍好萊塢,就連協定涉案佣金時,兩人亦以英語對話。
于文鳳被問到是否周星馳影迷時,她說在與周拍拖前並非他粉絲,但兩人一起後「我當然要看他的戲」,法官高浩文聞言後說「聽起來很痛苦!」于隨即稱「沒有,那都是喜劇」,惹來庭上眾人大笑。